标题
 天津市土地有形市场廉政警示线
所属
  管理制度
时间
  2007年12月14日

      按照国务院、监察部、国土资源部和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为强化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,设立以下两条廉政警示线膨胀,请认真遵守,否则,不论有无经济问题,均按违纪严肃处理。
      一. 商业、旅游、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,必须以招标、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,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。
      二.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。


天津市监察局驻土地交易中心监察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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