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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
 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[津南怀(挂)2010-029]
所属
  挂牌
时间
  2010年2月8日

    根据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)和《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,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怀(挂)2010-02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。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地块相关情况
   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怀安环路南北两侧,其四至为:东至规划路,南至规划路,西至三潭路,北至现状空地(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)。该地块大部分地上物已拆除,未拆地上物将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拆迁。
   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、供电设施、通信设施等,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,对不需要保留的,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,并承担所需费用。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,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,并承担所需费用。
二、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
   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、经营性公建,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、商服用地,土地出让面积70633.1平方米。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71000平方米(包括阳台、阁楼及配套公建),其中B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3400平方米,包含经营性公建约7400平方米;C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17600平方米,包含经营性公建约20600平方米;建筑密度不大于30%;绿地率不小于40%,建筑限高不高于100米。规划条件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《规划条件通知书》。
   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、商服40年。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39500万元。
三、竞买人资格要求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、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)均可参加竞买。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南开区的,应按规定在南开区注册新公司再由新公司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   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,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,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10年3月9日17:00,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17:30,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《竞买须知》。
四、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
   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28日,自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3月9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4: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(和平区曲阜道88号)购买挂牌文件。
五、挂牌时间和地点
    该地块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,自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2日1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,并接受报价。
六、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
   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。
七、确定竞得人的方式
   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八、其他
    《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(2010年版)已于2010年1月15日启用,本次公告地块执行新版合同。
   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,以挂牌文件为准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天津土地交易中心
联系人: 马女士
联系电话:(022)23195961
法律顾问: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


天津土地交易中心
2010年2月8日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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