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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
 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[津南水(挂)2010-031]
所属
  挂牌
时间
  2010年2月8日

    根据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)和《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,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水(挂)2010-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。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地块相关情况
   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与亮丽道交口,其四至为:东至现状住宅,南至亮丽道,西至水上公园东路,北至霞光道(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)。该地块内的地上物将于2010年9月30日前全部拆除。
   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、供电设施、通信设施等,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,对不需要保留的,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,并承担所需费用。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,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,并承担所需费用。
二、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
   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、办公,土地出让面积12171.8平方米。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600平方米,其中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17200平方米,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8400平方米。建筑密度不大于45%,绿地率不小于15%,建筑限高不高于50米。该地块地下建筑部分除安排停车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外,可以安排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商业设施。该地块在满足自身配套要求的前提下,需为南侧“宁发综合楼”解决机动车停车泊位190个,并在首层设置独立的人员出入口。增设停车部分的投资(预计工程款为2857.5万元)由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,具体事宜由该地块受让人与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解决。
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。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8930万元。
三、竞买人资格要求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、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)均可参加竞买。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南开区的,应按规定在南开区注册新公司再由新公司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   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,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500万元,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10年3月9日17:00,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17:30,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《竞买须知》。
四、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
   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28日,自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3月9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4: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(和平区曲阜道88号)购买挂牌文件。
五、挂牌时间和地点
    该地块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,自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2日15:20(法定节假日除外)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,并接受报价。
六、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
   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。
七、确定竞得人的方式
   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八、其他
    《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(2010年版)已于2010年1月15日启用,本次公告地块执行新版合同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,以挂牌文件为准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天津土地交易中心
联系人: 马女士
联系电话:(022)23195961
法律顾问: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


天津土地交易中心
2010年2月8日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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